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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锚扬帆正当时——写在《福建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即将实施之

时间:2012-06-07 12:35 作者:海峡茶业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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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长莺飞,笋茂茶香。正当我国第一部地方性法规——《福建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6月1日起即将施行之际,省人大法工委、农工委、省农业厅专门召开《条例》颁布实施的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庄先副主任、省直各相关部门以及产茶区、茶企代表参加座谈,海峡两岸茶业交流协会副会长陈世泽出席并作了重点发言。
福建省是我国最重要的产茶省份,2011年全省茶园面积达317.4万亩,产量达29.6万吨,毛茶产值110亿元,均位居全国前列。茶业已成为我省茶区农民致富的支柱产业之一,也是我省最具特色和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对于发展我省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
根据我省茶产业发展的实际,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这部关于促进茶产业发展的法规。这也充分体现了省人大对福建茶产业法制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对茶产业的大力支持。《条例》对茶产业发展规划、注重生态环境和谐发展,实行茶叶质量可追溯制度、规范使用茶肥和农药、开展茶叶名优产品评定、促进茶产业发展的鼓励和扶持措施等方面做出新规定。《条例》还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创新适合茶产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茶企依法利用资产市场筹集社会资金;支持山地茶园权利人以林权作为抵押进行贷款;推进闽台茶产业的合作与交流,在台湾农民创业园中从事茶叶生产经营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切实履行监督检查的法定职责,依法加强对茶树种质资源的保护、管理、开发和利用,加强茶叶初级产品卫生质量安全的监督,严厉打击在茶叶生产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维护福建茶叶产品的良好信誉。

       《条例》的实施将给我省茶产业发展带来机遇,也为我省茶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必然推动我省从茶叶大省向茶叶强省迈进的进程。为此,海峡两岸茶业交流协会将对《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进行部署,立即掀起学习、贯彻《条例》的热潮,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标语、宣传画等多种形式,面向茶区群众宣传,面向全社会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并配合各地协会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活动,及时了解协会会员和茶农、茶企在实施《条例》中反映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反馈报告,而且协会要倡导会员和茶农、茶企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开展行业诚信建设,引导茶叶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为《条例》的贯彻实施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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